DB21/T 4112-2025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规范
资料介绍
ICS 27.010
CCS F 01 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4112—2025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management in college
2025-02-28 发布2025-03-28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T 4112—2025
I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能源管理............................................................................. 3
6 能耗定额指标管理..................................................................... 8
7 节能宣传............................................................................ 10
8 自我评价............................................................................ 11
附录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12
附录B (资料性) 高等院校用能人数计算示范............................................13
附录C (资料性) 化石燃料消耗及排放因子推荐值........................................14
附录D (资料性) 节能指标计算示例....................................................15
附录E (资料性) XX 大学生用电定额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案例............................... 16
参考文献..............................................................................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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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
心、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辽宁省数据中心、
沈阳农业大学、辽宁龙腾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省能源研究会、辽宁
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中腾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城市学院、大连汇能咨询有限公
司、辽宁晓策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大连颢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米欣、纪小欢、王斌、曹兰、王吉磊、王彪、李三喜、张博、韩松、陈文辉、
李铎、刘静、曲波、刘锐、张丽霞、李延安、张阳、单正茂、田玉宝、陈一民、宋丹、胡玉勇、刘晓龙、
刘忠君、魏游、刘婵、王雷、马会强、赵亮、任洪波、陈绍博、张薇、王鹏伟、詹琪、郑丽君、王福刚、
刘爽、王兴权、侯强、杜昕、唐岩、张松、刘光伟、吴琼、李平、张志宏、赵书平、宋小磊、祁延鹏、
杨洋、刘洋、刘立影、刘馨阳、亢春。
本文件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的方式进行反馈,我
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联系电话:024-86892673。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联系电话:024-2549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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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等院校能源管理的基本要求、能源管理指标、能源管理、节能宣传和自我评价等内
容。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高等院校内部管理者对能源开展的管理要求,也适应于辽宁省高等院校能源管
理部门对不同高等院校的能源管理进行对比,其他类型教育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8870 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915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31342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
GB/T 32019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 35031.1 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第1部分:导则
GB/T 36674 公共机构能耗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37813 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
GB/T 38553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管理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76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S/T 301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
DB21/T 1237 行业用水定额
DB21/T 3573.1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第1部分:通则
DB21/T 3573.3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第3部分:教育类
DB2101/T 0116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核算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in the university and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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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高等院校采取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措施,减少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水资源等能源的消耗,
提高用能效率的各类活动。
注:1.本文件所指的高等院校含全日制的普通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机构。
2.高等院校能源管理的边界主要考虑高等院校能源管理的地理位置和场所,应明确高等院校的地理位置、面积
和功能等。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使用管理和后勤动力服务等。当能源管理范围包括多个办学场所(如
办公区、教学区、宿舍区、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公共浴室、分校区等)时, 应确保其具有明晰的边界和
独立区域或独立系统实施能源核算的条件,明确各能源供应及消耗的边界条件。
3.本文件所表述的能源范围包含水资源
3.2
能源管理负责人energy management officer
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机构负责人员。
3.3
能源审计energy audit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高等院校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
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
3.4
人均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capita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用能人数的
比值,单位为kgce/(p•a)。
注:常用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可参考附录A。
3.5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building area except heating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除供暖能耗和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
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a)。
3.6
用能人数amount of energy consumer
统计周期内高等院校在岗在编人员和长期聘(借)用的编外人员和工勤人员,及注册(登记)在校
的学生(员)等日均用能人员数。
3.7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unit building area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由照明、插座、空调、动力、充电桩等用能系统消耗的电
量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Wh/(m2•a)。
3.8
人均水耗water consumption per capita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消耗的水资源的总和与用能人数的比值,单位为t/(p•a)。
3.9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carbon emissions per unit building area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碳排放总量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O2/(m2.a)。
4 基本要求
4.1 高等院校应明确能源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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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高等院校应制定本单位的中长期节能规划和目标,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节能目标至少
应包括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等指标。
4.3 高等院校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GB/T 29149 的规定。
4.4 高等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能耗监控系统,并符合GB/T 36674 的规定。
4.5 高等院校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能效指标应符合JGJ 176 的规定。
4.6 高等院校应根据自身具体类别,应符合DB21/T 3573.1、DB21/T 3573.3 的要求加强能耗定额管理。
4.7 高等院校应定期统计分析能源的消耗情况及公务用车的油耗量或新能源汽车能耗。
4.8 列为重点用能单位的高等院校应符合GB/T 31342 的规定定期开展能源审计。
4.9 列为重点用能单位的高等院校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与辽宁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省级平
台实现数据互联,按时上传能耗数据。
5 能源管理
高等院校应按照GB 50189、GB/T 32019、GB/T 36713和GB/T 23331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能
源管理相关工作。
5.1 能源管理部门和人员设置
高等院校应实行分管校领导、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构成的三级管理工作体制,并完善相
关机构和人员设置,落实经费保障。
5.1.1 能源管理部门
5.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
5.1.1.2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按照GB/T 32019 的要求制定能源管理文件。
5.1.1.3 为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编列计划提供经费和设备保障。
5.1.1.4 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报送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5.1.1.5 监督检查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实现情况。
5.1.1.6 定期组织能耗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5.1.1.7 做好节能资料的归档工作。
5.1.2 能源管理负责人
5.1.2.1 负责全校的能源管理相关工作。
5.1.2.2 制定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规程,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组织对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
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5.1.2.3 定期组织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情况巡查,并根据巡查结果开展用能系统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与调节,加强节能管理工作。
5.1.2.4 组织对学校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编写学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
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
5.1.2.5 根据节能目标组织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并负责督查落实。
5.1.2.6 部署能源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制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新举措,及时解决能源管理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5.1.2.7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人员、经费和设备。
5.1.2.8 监督节能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定期组织考核。
5.1.2.9 协调组织落实节能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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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能源管理人员
5.1.3.1 督促监管各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开展运行维护工作。
5.1.3.2 收集、整理、报送学校能源管理工作相关信息,具体编制学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5.1.3.3 协调督促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
5.1.3.4 分析汇总学校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学校能源管理工作动态。
5.1.3.5 提出推进学校能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5.1.3.6 按时参加能源管理人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学校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1.3.7 汇报能源管理人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5.2 能源管理制度和体系
5.2.1 能源管理制度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制度可分为管理层面制度和执行层面制度,一般表现为文件形式:管理层面的制
度文件,如《xx 大学能源管理办法》(或《xx 大学水电管理办法》)、《x 大学用能定额指标及考核办
法》(或《xx 大学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xx 大学水、电、蒸汽、热水收费标准》及《xx 大学
节能工作奖惩制度》;执行层面的制度文件,如《xx 大学x 校区热力管网系统节能运行管理制度》、《xx
大学公共建筑与公共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制度》、《xx 大学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
制度》及《xx 大学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等。
5.2.2 能源管理体系
高等院校应按照GB/T 23331 要求,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确定能源方针,并依据方针确定年度能源目标指标;
——将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主要用能建筑或主要用能系统,并实施考核;
——加强对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价活动;
——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增强节能意识,并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查找节能机会的活动;
——识别对主要用能系统能耗有较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监控;六是定期开展系统性的检查活动,确
保各项能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定期对能源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及时修改、补充、完善能源管理制度。
5.3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
5.3.1 高等院校应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帐,对能源使用和管理现状进行
分析,有关工作内容应符合GB/T 32019 的要求。
5.3.2 高等院校应实行能源消费分类、分户、分项计量和主要用能设备计量,并应按照GB 17167 的要
求加强二、三级计量器具配备。
5.3.3 高等院校应安排专门的能源管理人员负责节能统计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具体承办学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和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
并妥善保管;
——如实填写并按时报送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定期编报学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供相关领导和部门审阅、决策;
——定期公示学校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参加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活动,及时向节能负责人
汇报培训内容及有关规定、要求,并提出贯彻执行的建议、措施;
——参加高等院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等工作会议,并向节能负责人汇报会议文件和精神,
不断提升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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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能源运行管理
5.4.1 暖通空调系统管理
5.4.1.1 高等院校使用自有锅炉作为热源的高校,应对锅炉热效率定期测算分析;实行集中供热的高
校,应大力推广热网二次网平衡技术,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具
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应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寒假期间应采取低温运行方式。
5.4.1.2 校园建筑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或分体空调,应对能效比、综合性能系数定期测算分析。
5.4.1.3 建筑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应符合GB 50189 的要求。
5.4.1.4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C,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C。过渡季节应关闭
普通区域空调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5.4.1.5 暖通空调系统的出力状况应能根据负荷变化进行调节,减少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系统
消耗能源所导致的碳排放量。如区分房间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区调节控制,合理
启用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 量的控制策略; 水系统、风系统采
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施等。
5.4.1.6 设有集中排风的空调系统应采用排风能量回收措施。
5.4.2 供配电系统管理
5.4.2.1 高等院校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GB 50052 要求。
5.4.2.2 高等院校应对变压器运行年度的实际负荷率进行评估,若实际负荷率大于85%,则应更
换容量合适的变压器。
5.4.2.3 应更换或改造高能耗变压器,选用节能型变压器,提高运行效率。
5.4.2.4 应采取线路优化、设备更换等措施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无功功率,降低线路损耗,降低
供配电系统的能耗。
5.4.3 供水系统管理
5.4.3.1 高等院校供水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GB/T 37813 要求。
5.4.3.2 应制定年度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计划,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及时更换老化的
供水管路及配件。
5.4.3.3 生活给水输送系统应采用变频水泵。
5.4.3.4 集中制备饮用热水的电开水炉应有根据温度、时间控制的功能。
5.4.3.5 应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措施减少冷却塔飘散率及停泵溢水。
5.4.3.6 应合理利用非传统水源,包括但不限于将雨水,再生水等用于冲厕、灌溉、水景、车库
及路面清洗、洗车等。
5.4.3.7 应制定年度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计划,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及时更换老化的
供水管路及配件。
5.4.4 锅炉系统管理
5.4.4.1 高等院校锅炉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GB/T 38553 要求,具体要求为:
——贯彻执行有关锅炉节能规章、技术法规和标准;
——对锅炉系统提出经济运行要求;
——检查锅炉系统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检查锅炉系统经济运行和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情况;
——组织对锅炉系统安装、改造等进行节能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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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锅炉系统用能和能效状况统计分析及评价计划、计量器具和检测(监测)仪表检定
(校准)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制定锅炉系统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定期组织对锅炉系统节能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分析锅炉系统能源利用状况,评价锅炉系
统运行的经济性和节能资金使用效果;
——建立健全锅炉系统能效技术档案。
5.4.5 围护结构系统管理
5.4.5.1 高等院校新建建筑、老旧建筑围护结构改造设计应符合JGJ 176 规定。
5.4.5.2 应采用气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外窗。校园建筑门窗气密性等级和传热系数应符合
GB 50189 的要求。
5.4.5.3 应由专业人员对建筑的气密性进行检测评估和优化,封堵由于空调机制冷剂管线,电
线,厨房排烟管道等穿墙,外窗安装不严密等造成的空隙,避免室内外形成大量的无组织渗透
风。
5.4.5.4 应在利于形成室内自然通风的窗户位置改设可开启窗扇,缩短过渡季及供冷季早晚时
段空调的开启时间。
5.4.5.5 应采用可调节遮阳设施。
5.4.6 照明系统管理
5.4.6.1 高等院校应采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各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应不高于现行GB 50034 规
定的现行值。
5.4.6.2 日间室内应优先利用天然采光,采光不足时,照明系统应能够根据照明需求,结合天然
光的照度变化自动调节照度。
5.4.6.3 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大堂、大空间、地下车库等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
分组、定时、感应等节能低碳控制措施。
5.4.7 楼宇自动化系统管理
5.4.7.1 高等院校楼宇自动化系统应具备远程控制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启停和参数设定的能力,
并应推广采用智能化集成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监管建筑能效。
5.4.7.2 高等院校应配备楼宇自动化系统,实时采集并储存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的运行参数(如
设备启停状态、设备控制参数设定点、设备执行器状态等) 以及室外气象参数。
5.4.7.3 高等院校应采用高效节能型电梯扶梯设备;当设有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备
群控功能。高层建筑电梯系统应采用能量回馈装置。高层建筑多台电梯应分区或分层停靠。应采
用扶梯感应启停,轿厢无人关灯,驱动器休眠等措施,减少由于动力系统消耗能源所导致的能耗;
应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5.4.8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5.4.8.1 高等院校应按照GB/T 35031.1 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对学校能源消耗和用能设备运
行状态实时监控,并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出能源管理改进措施。
5.4.8.2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应实施精细化能耗管控策略,可根据室外天气、室内人员需求等变
化情况,对能耗设备运行状态进行优化调控。
5.4.9 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利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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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1 高等院校新建和改建高等院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均应高于50%。
5.4.9.2 应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
5.4.9.3 应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
5.4.9.4 应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绿电,主动参与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5.4.9.5 应主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电力需求侧响应和虚拟电厂建设,推动电力负荷精细化管
理。
5.4.10 重点用能设备诊断与更新
5.4.10.1 高等院校机电系统应配备故障检测和节能诊断工具,对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及
时排除设备故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5.4.10.2 应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推动供暖锅炉、空调、电机、变压器、换热器、水泵等重点用能
设备更新换代,对于主要能效指标低于现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
中节能水平的相应重点用能设备供暖锅炉,应开展技术改造或升级提高其运行效率,并积极争取中央预
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支持。
5.5 节能管理
5.5.1 节约用电管理
5.5.1.1 高等院校办公区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应实行感应、间隔等节能照明模式;
除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外,办公大楼应关闭景观照明。
5.5.1.2 空调开启时应关好门窗,并应做到随走随手关闭空调,无人时不应开空调;除特殊温
度要求的区域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空调实行集中控制的,应设置定时关闭;应定期清洗空调设备,降低空调运行耗能。
5.5.1.3 办公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或设置自动节能状态,如无特别要求,校内用电
设备在不使用时禁止待机状态。
5.5.1.4 办公场所应禁止违规使用取暖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5.5.2 节约用水管理
5.5.2.1 高等院校应采用高效节水器具。节水器具水流量应符合GB/T 18870 的要求。
5.5.2.2 应符合GB/T 32019 的要求实施用水计量,定时抄录水表,组织能源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水平
衡测试,发现“跑、冒、滴、漏等”现象,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解决。
5.5.2.3 应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工作,建设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鼓励公共卫
生间生活废水回收利用于冲厕系统的建设。
5.5.2.4 景观绿化应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5.5.2.5 应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并设置温馨提示及24 小时维修电话。
5.5.3 节约用气管理
5.5.3.1 高等院校工作人员应规范操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燃气的燃烧效率,减少浪费。
5.5.3.2 推进燃气设备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燃烧器具。
5.5.4 车辆节能管理
5.5.4.1 高等院校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公务用车,并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低能耗、低污
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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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2 应建立车辆用能台账,执行百公里能耗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能耗
量,对能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5.5.4.3 集体公务活动应集中乘车。外出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
5.5.5 合同能源(节水)管理项目
高等院校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约定节
能目标,明确服务内容,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的实施应参照GB/T 24915的规定执行,鼓励参照JS/T 301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方式。
5.5.6 节能检查
高等院校应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检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二级单位的年
度考核内容。
5.5.7 节能改造
5.5.7.1 高等院校应通过制定年度节能改造计划的方式,有步骤地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5.5.7.2 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新购应在已列入政府采购的节能清单中进行挑选。
5.5.7.3 节能设计和节能改造应符合GB 50189 和JGJ 176 的规定。
5.6 能源审计
高等院校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具体要求应符合GB/T 31342,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
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6 能耗定额指标管理
6.1 能耗定额指标要求
在正常外部使用条件和满足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高等院校能耗指标实际值应符合DB21/T
3573.3和DB21/T 1237的要求,高等院校应实现本年度对比基准年,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
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等指标下降,具体指标应按照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下发的年度
节能工作考核评价通知为准。
6.2 人均综合能耗的计算
在一个自然年内,高等院校在综合能耗统计范围内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准
煤系数的乘积之和与用能人数的比值,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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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能源管理............................................................................. 3
6 能耗定额指标管理..................................................................... 8
7 节能宣传............................................................................ 10
8 自我评价............................................................................ 11
附录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12
附录B (资料性) 高等院校用能人数计算示范............................................13
附录C (资料性) 化石燃料消耗及排放因子推荐值........................................14
附录D (资料性) 节能指标计算示例....................................................15
附录E (资料性) XX 大学生用电定额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案例............................... 16
参考文献..............................................................................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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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工业大学、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
心、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辽宁省数据中心、
沈阳农业大学、辽宁龙腾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省能源研究会、辽宁
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中腾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科技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沈阳城市学院、大连汇能咨询有限公
司、辽宁晓策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大连颢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米欣、纪小欢、王斌、曹兰、王吉磊、王彪、李三喜、张博、韩松、陈文辉、
李铎、刘静、曲波、刘锐、张丽霞、李延安、张阳、单正茂、田玉宝、陈一民、宋丹、胡玉勇、刘晓龙、
刘忠君、魏游、刘婵、王雷、马会强、赵亮、任洪波、陈绍博、张薇、王鹏伟、詹琪、郑丽君、王福刚、
刘爽、王兴权、侯强、杜昕、唐岩、张松、刘光伟、吴琼、李平、张志宏、赵书平、宋小磊、祁延鹏、
杨洋、刘洋、刘立影、刘馨阳、亢春。
本文件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的方式进行反馈,我
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联系电话:024-86892673。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联系电话:024-2549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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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等院校能源管理的基本要求、能源管理指标、能源管理、节能宣传和自我评价等内
容。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高等院校内部管理者对能源开展的管理要求,也适应于辽宁省高等院校能源管
理部门对不同高等院校的能源管理进行对比,其他类型教育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8870 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915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9149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T 31342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
GB/T 32019 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 35031.1 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第1部分:导则
GB/T 36674 公共机构能耗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37813 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
GB/T 38553 工业锅炉系统节能管理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76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JS/T 301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
DB21/T 1237 行业用水定额
DB21/T 3573.1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第1部分:通则
DB21/T 3573.3 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第3部分:教育类
DB2101/T 0116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核算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in the university and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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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高等院校采取经济、技术和管理等措施,减少电力、天然气、汽油、柴油、水资源等能源的消耗,
提高用能效率的各类活动。
注:1.本文件所指的高等院校含全日制的普通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其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机构。
2.高等院校能源管理的边界主要考虑高等院校能源管理的地理位置和场所,应明确高等院校的地理位置、面积
和功能等。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使用管理和后勤动力服务等。当能源管理范围包括多个办学场所(如
办公区、教学区、宿舍区、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公共浴室、分校区等)时, 应确保其具有明晰的边界和
独立区域或独立系统实施能源核算的条件,明确各能源供应及消耗的边界条件。
3.本文件所表述的能源范围包含水资源
3.2
能源管理负责人energy management officer
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机构负责人员。
3.3
能源审计energy audit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高等院校的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进行
检验、核查和技术、经济分析评价,提出改进用能方式或提高用能效率建议和意见的行为。
3.4
人均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capita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用能人数的
比值,单位为kgce/(p•a)。
注:常用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可参考附录A。
3.5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of per unit building area except heating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除供暖能耗和交通工具用能之外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
算为标准煤的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e/(m2•a)。
3.6
用能人数amount of energy consumer
统计周期内高等院校在岗在编人员和长期聘(借)用的编外人员和工勤人员,及注册(登记)在校
的学生(员)等日均用能人员数。
3.7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unit building area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由照明、插座、空调、动力、充电桩等用能系统消耗的电
量总和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Wh/(m2•a)。
3.8
人均水耗water consumption per capita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消耗的水资源的总和与用能人数的比值,单位为t/(p•a)。
3.9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carbon emissions per unit building area
高等院校运行过程中,在一个自然年内,碳排放总量与建筑面积的比值,单位为kgCO2/(m2.a)。
4 基本要求
4.1 高等院校应明确能源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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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高等院校应制定本单位的中长期节能规划和目标,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节能目标至少
应包括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等指标。
4.3 高等院校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GB/T 29149 的规定。
4.4 高等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能耗监控系统,并符合GB/T 36674 的规定。
4.5 高等院校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能效指标应符合JGJ 176 的规定。
4.6 高等院校应根据自身具体类别,应符合DB21/T 3573.1、DB21/T 3573.3 的要求加强能耗定额管理。
4.7 高等院校应定期统计分析能源的消耗情况及公务用车的油耗量或新能源汽车能耗。
4.8 列为重点用能单位的高等院校应符合GB/T 31342 的规定定期开展能源审计。
4.9 列为重点用能单位的高等院校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与辽宁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省级平
台实现数据互联,按时上传能耗数据。
5 能源管理
高等院校应按照GB 50189、GB/T 32019、GB/T 36713和GB/T 23331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开展能
源管理相关工作。
5.1 能源管理部门和人员设置
高等院校应实行分管校领导、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构成的三级管理工作体制,并完善相
关机构和人员设置,落实经费保障。
5.1.1 能源管理部门
5.1.1.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
5.1.1.2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按照GB/T 32019 的要求制定能源管理文件。
5.1.1.3 为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编列计划提供经费和设备保障。
5.1.1.4 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报送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5.1.1.5 监督检查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实现情况。
5.1.1.6 定期组织能耗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5.1.1.7 做好节能资料的归档工作。
5.1.2 能源管理负责人
5.1.2.1 负责全校的能源管理相关工作。
5.1.2.2 制定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规程,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组织对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
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5.1.2.3 定期组织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情况巡查,并根据巡查结果开展用能系统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与调节,加强节能管理工作。
5.1.2.4 组织对学校用能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编写学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单位
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
5.1.2.5 根据节能目标组织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并负责督查落实。
5.1.2.6 部署能源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制定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的新举措,及时解决能源管理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5.1.2.7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人员、经费和设备。
5.1.2.8 监督节能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定期组织考核。
5.1.2.9 协调组织落实节能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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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能源管理人员
5.1.3.1 督促监管各用能系统和设备操作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开展运行维护工作。
5.1.3.2 收集、整理、报送学校能源管理工作相关信息,具体编制学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5.1.3.3 协调督促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
5.1.3.4 分析汇总学校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学校能源管理工作动态。
5.1.3.5 提出推进学校能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5.1.3.6 按时参加能源管理人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学校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5.1.3.7 汇报能源管理人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5.2 能源管理制度和体系
5.2.1 能源管理制度
高等院校能源管理制度可分为管理层面制度和执行层面制度,一般表现为文件形式:管理层面的制
度文件,如《xx 大学能源管理办法》(或《xx 大学水电管理办法》)、《x 大学用能定额指标及考核办
法》(或《xx 大学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xx 大学水、电、蒸汽、热水收费标准》及《xx 大学
节能工作奖惩制度》;执行层面的制度文件,如《xx 大学x 校区热力管网系统节能运行管理制度》、《xx
大学公共建筑与公共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制度》、《xx 大学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
制度》及《xx 大学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等。
5.2.2 能源管理体系
高等院校应按照GB/T 23331 要求,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管理活动,主要包括:
——确定能源方针,并依据方针确定年度能源目标指标;
——将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主要用能建筑或主要用能系统,并实施考核;
——加强对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定期开展合规性评价活动;
——进一步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增强节能意识,并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查找节能机会的活动;
——识别对主要用能系统能耗有较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监控;六是定期开展系统性的检查活动,确
保各项能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定期对能源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及时修改、补充、完善能源管理制度。
5.3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
5.3.1 高等院校应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帐,对能源使用和管理现状进行
分析,有关工作内容应符合GB/T 32019 的要求。
5.3.2 高等院校应实行能源消费分类、分户、分项计量和主要用能设备计量,并应按照GB 17167 的要
求加强二、三级计量器具配备。
5.3.3 高等院校应安排专门的能源管理人员负责节能统计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具体承办学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和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
并妥善保管;
——如实填写并按时报送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定期编报学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供相关领导和部门审阅、决策;
——定期公示学校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参加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活动,及时向节能负责人
汇报培训内容及有关规定、要求,并提出贯彻执行的建议、措施;
——参加高等院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等工作会议,并向节能负责人汇报会议文件和精神,
不断提升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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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能源运行管理
5.4.1 暖通空调系统管理
5.4.1.1 高等院校使用自有锅炉作为热源的高校,应对锅炉热效率定期测算分析;实行集中供热的高
校,应大力推广热网二次网平衡技术,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具
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应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寒假期间应采取低温运行方式。
5.4.1.2 校园建筑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或分体空调,应对能效比、综合性能系数定期测算分析。
5.4.1.3 建筑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应符合GB 50189 的要求。
5.4.1.4 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C,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C。过渡季节应关闭
普通区域空调系统,采用自然通风方式。
5.4.1.5 暖通空调系统的出力状况应能根据负荷变化进行调节,减少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系统
消耗能源所导致的碳排放量。如区分房间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区调节控制,合理
启用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 量的控制策略; 水系统、风系统采
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施等。
5.4.1.6 设有集中排风的空调系统应采用排风能量回收措施。
5.4.2 供配电系统管理
5.4.2.1 高等院校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GB 50052 要求。
5.4.2.2 高等院校应对变压器运行年度的实际负荷率进行评估,若实际负荷率大于85%,则应更
换容量合适的变压器。
5.4.2.3 应更换或改造高能耗变压器,选用节能型变压器,提高运行效率。
5.4.2.4 应采取线路优化、设备更换等措施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无功功率,降低线路损耗,降低
供配电系统的能耗。
5.4.3 供水系统管理
5.4.3.1 高等院校供水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GB/T 37813 要求。
5.4.3.2 应制定年度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计划,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及时更换老化的
供水管路及配件。
5.4.3.3 生活给水输送系统应采用变频水泵。
5.4.3.4 集中制备饮用热水的电开水炉应有根据温度、时间控制的功能。
5.4.3.5 应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等措施减少冷却塔飘散率及停泵溢水。
5.4.3.6 应合理利用非传统水源,包括但不限于将雨水,再生水等用于冲厕、灌溉、水景、车库
及路面清洗、洗车等。
5.4.3.7 应制定年度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计划,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及时更换老化的
供水管路及配件。
5.4.4 锅炉系统管理
5.4.4.1 高等院校锅炉系统运行管理应符合GB/T 38553 要求,具体要求为:
——贯彻执行有关锅炉节能规章、技术法规和标准;
——对锅炉系统提出经济运行要求;
——检查锅炉系统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检查锅炉系统经济运行和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情况;
——组织对锅炉系统安装、改造等进行节能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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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锅炉系统用能和能效状况统计分析及评价计划、计量器具和检测(监测)仪表检定
(校准)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制定锅炉系统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定期组织对锅炉系统节能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分析锅炉系统能源利用状况,评价锅炉系
统运行的经济性和节能资金使用效果;
——建立健全锅炉系统能效技术档案。
5.4.5 围护结构系统管理
5.4.5.1 高等院校新建建筑、老旧建筑围护结构改造设计应符合JGJ 176 规定。
5.4.5.2 应采用气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外窗。校园建筑门窗气密性等级和传热系数应符合
GB 50189 的要求。
5.4.5.3 应由专业人员对建筑的气密性进行检测评估和优化,封堵由于空调机制冷剂管线,电
线,厨房排烟管道等穿墙,外窗安装不严密等造成的空隙,避免室内外形成大量的无组织渗透
风。
5.4.5.4 应在利于形成室内自然通风的窗户位置改设可开启窗扇,缩短过渡季及供冷季早晚时
段空调的开启时间。
5.4.5.5 应采用可调节遮阳设施。
5.4.6 照明系统管理
5.4.6.1 高等院校应采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各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应不高于现行GB 50034 规
定的现行值。
5.4.6.2 日间室内应优先利用天然采光,采光不足时,照明系统应能够根据照明需求,结合天然
光的照度变化自动调节照度。
5.4.6.3 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大堂、大空间、地下车库等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
分组、定时、感应等节能低碳控制措施。
5.4.7 楼宇自动化系统管理
5.4.7.1 高等院校楼宇自动化系统应具备远程控制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启停和参数设定的能力,
并应推广采用智能化集成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监管建筑能效。
5.4.7.2 高等院校应配备楼宇自动化系统,实时采集并储存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的运行参数(如
设备启停状态、设备控制参数设定点、设备执行器状态等) 以及室外气象参数。
5.4.7.3 高等院校应采用高效节能型电梯扶梯设备;当设有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备
群控功能。高层建筑电梯系统应采用能量回馈装置。高层建筑多台电梯应分区或分层停靠。应采
用扶梯感应启停,轿厢无人关灯,驱动器休眠等措施,减少由于动力系统消耗能源所导致的能耗;
应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楼层和时间,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
5.4.8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5.4.8.1 高等院校应按照GB/T 35031.1 建设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对学校能源消耗和用能设备运
行状态实时监控,并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出能源管理改进措施。
5.4.8.2 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应实施精细化能耗管控策略,可根据室外天气、室内人员需求等变
化情况,对能耗设备运行状态进行优化调控。
5.4.9 可再生能源及其他能源利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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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1 高等院校新建和改建高等院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均应高于50%。
5.4.9.2 应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
5.4.9.3 应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
5.4.9.4 应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绿电,主动参与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5.4.9.5 应主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展电力需求侧响应和虚拟电厂建设,推动电力负荷精细化管
理。
5.4.10 重点用能设备诊断与更新
5.4.10.1 高等院校机电系统应配备故障检测和节能诊断工具,对机电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及
时排除设备故障,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5.4.10.2 应以能效水平提升为重点,推动供暖锅炉、空调、电机、变压器、换热器、水泵等重点用能
设备更新换代,对于主要能效指标低于现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
中节能水平的相应重点用能设备供暖锅炉,应开展技术改造或升级提高其运行效率,并积极争取中央预
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支持。
5.5 节能管理
5.5.1 节约用电管理
5.5.1.1 高等院校办公区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应实行感应、间隔等节能照明模式;
除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外,办公大楼应关闭景观照明。
5.5.1.2 空调开启时应关好门窗,并应做到随走随手关闭空调,无人时不应开空调;除特殊温
度要求的区域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应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0℃;
空调实行集中控制的,应设置定时关闭;应定期清洗空调设备,降低空调运行耗能。
5.5.1.3 办公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或设置自动节能状态,如无特别要求,校内用电
设备在不使用时禁止待机状态。
5.5.1.4 办公场所应禁止违规使用取暖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5.5.2 节约用水管理
5.5.2.1 高等院校应采用高效节水器具。节水器具水流量应符合GB/T 18870 的要求。
5.5.2.2 应符合GB/T 32019 的要求实施用水计量,定时抄录水表,组织能源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水平
衡测试,发现“跑、冒、滴、漏等”现象,应及时查找原因并解决。
5.5.2.3 应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工作,建设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鼓励公共卫
生间生活废水回收利用于冲厕系统的建设。
5.5.2.4 景观绿化应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5.5.2.5 应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并设置温馨提示及24 小时维修电话。
5.5.3 节约用气管理
5.5.3.1 高等院校工作人员应规范操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燃气的燃烧效率,减少浪费。
5.5.3.2 推进燃气设备的更新改造,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燃烧器具。
5.5.4 车辆节能管理
5.5.4.1 高等院校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公务用车,并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低能耗、低污
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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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2 应建立车辆用能台账,执行百公里能耗分类控制标准,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能耗
量,对能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5.5.4.3 集体公务活动应集中乘车。外出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
5.5.5 合同能源(节水)管理项目
高等院校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约定节
能目标,明确服务内容,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的实施应参照GB/T 24915的规定执行,鼓励参照JS/T 301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方式。
5.5.6 节能检查
高等院校应制定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检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二级单位的年
度考核内容。
5.5.7 节能改造
5.5.7.1 高等院校应通过制定年度节能改造计划的方式,有步骤地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5.5.7.2 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新购应在已列入政府采购的节能清单中进行挑选。
5.5.7.3 节能设计和节能改造应符合GB 50189 和JGJ 176 的规定。
5.6 能源审计
高等院校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具体要求应符合GB/T 31342,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
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6 能耗定额指标管理
6.1 能耗定额指标要求
在正常外部使用条件和满足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高等院校能耗指标实际值应符合DB21/T
3573.3和DB21/T 1237的要求,高等院校应实现本年度对比基准年,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单位建
筑面积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等指标下降,具体指标应按照省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下发的年度
节能工作考核评价通知为准。
6.2 人均综合能耗的计算
在一个自然年内,高等院校在综合能耗统计范围内实际消耗的各类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准
煤系数的乘积之和与用能人数的比值,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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