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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2404-2025 青海省气象产品地理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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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青海省气象产品地理分区标准(DB 63/T 2404-2025)主要内容总结

一、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海省气象、水利、林草、应急等部门制作和使用气象产品时的地理分区描述,旨在统一区域划分标准。


二、术语定义

​气象产品地理分区​​:
基于青海省行政区划,结合天气气候特征、地理特征(如地形、河流)、气象服务习惯性称谓,逐级界定的地理区域划分体系。


三、分区层级与范围

采用六级分区体系,逐级细化至乡镇街道级别:

  1. ​一级分区(3个)​

    • ​青海西部​​: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等,不含唐古拉山镇)。
    • ​青海东部​​:西宁市、海东市全境,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海北州全境,黄南州尖扎县/同仁市。
    • ​青海南部​​:海南州同德/兴海/贵南县,黄南州河南/泽库县,果洛州全境,玉树州全境,海西州唐古拉山镇。
  2. ​二级分区(7个)​

    • ​柴达木盆地西部​​(海西州西部三市)、​​东部​​(海西州东部三市)。
    • ​三江源西部​​(玉树州全境+唐古拉山镇)、​​东部​​(海南州南部三县+黄南州南部两县+果洛州全境)。
    • ​东部农业区​​(西宁、海东全境+贵德/尖扎/同仁)。
    • ​青海湖流域​​(共和县、天峻县、海晏县、刚察县)。
    • ​祁连山区​​(海北州祁连县/门源县)。
  3. ​三级分区(8个)​
    按市(州)行政区划划分,如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等。

  4. ​四级分区(20个)​

    • 细化至县级组合,如​​西宁北部​​(大通县)、​​唐古拉山区​​(治多县西部+唐古拉山镇)、​​果洛南部​​(班玛县/久治县)等。
  5. ​五级分区​​:县级行政区(县、区、市、行委)。

  6. ​六级分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


四、关键地理特征与划分依据

  • ​柴达木盆地​​:以地理单元分为东、西部,涵盖海西州主要区域。
  • ​三江源​​:以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区域为核心,分东、西部。
  • ​青海湖流域​​:围绕青海湖的共和县、天峻县及海北州两县。
  • ​祁连山区​​:突出山脉地理特征,覆盖祁连县和门源县。

五、附录与图示

  • ​图A.1​​:一级分区示意图(青海东/西/南部)。
  • ​图A.2​​:二级分区示意图(柴达木盆地、三江源等)。
  • ​图A.3​​:四级分区示意图(20个细化区域)。

六、实施与监督

  • 由青海省气象局监督实施,青海省气象台负责起草。
  • 起草人:扎西才让、韦淑侠等。

七、参考文献

引用多项国家标准(如GB/T 35650、GB/T 36109),为分区技术提供支持,涉及地图测绘、气象产品分区规范等。


八、应用意义

通过标准化分区,提升气象服务产品的精准性和部门协作效率,为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如三江源)提供地理信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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