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02/T 039-2025 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资料介绍
《包头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技术规范》(DB1502/T 039-2025)是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地方标准,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包头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源头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消纳填埋及环保安全管理,涵盖新建/改建/拆除工程及装修垃圾处理。
二、核心原则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优先现场处置,结合非现场集中处理
- 分类利用:混凝土类→再生骨料;砖瓦类→再生砖/路基材料;渣土→再生砖/固化土;轻质材料→轻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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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
- 建筑垃圾分为5大类:
- 工程渣土:产出土/垃圾土
- 工程泥浆:桩基/盾构等泥浆
- 工程垃圾:无机非金属(混凝土、砖瓦)、金属(钢、铝)、有机(木材、塑料)等
- 拆除垃圾:混凝土、石材、金属构件等
- 装修垃圾:石材、陶瓷、混合材料等
- 建筑垃圾分为5大类:
三、处理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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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产品体系
产品类型 技术标准 应用场景 再生骨料混凝土 JGJ/T 240 非结构部位(C25以下)、市政路面基层、园林工程,禁用核心筒/梁柱结构 再生骨料砂浆 GB/T 25181 砌筑/抹灰(M10以下),市政管井/挡土墙,禁用防水/震动大场景 再生无机混合料 CJJ 1/JC/T 2281 道路基层/底基层、管道回填 再生砌体材料 GB/T 8239/GB/T 15229 非承重墙体、市政管井/挡墙、园林景墙 再生铺装材料 GB/T 25993/CJJ/T 253 人行道/停车场透水砖、路缘石、透水混凝土(C30以下) 再生回填材料 流态回填/直接填筑 路基填筑、基坑回填,压实系数0.90-0.93 热拌再生沥青混合料 JTG F40 老旧路面修复、次要道路建设 -
质量控制
- 再生混凝土需通过弹性模量试验(IV类骨料剪切模量按40%弹性模量计算)
- 再生砂浆出厂需工厂预拌,禁止现场掺混
- 透水材料透水系数≥1.0×10⁻²cm/s,抗冻性符合设计要求
四、处置与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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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资源化路径
- 渣土/泥浆→土方平衡/矿坑修复
- 无法利用的进入消纳场,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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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纳场建设标准
- 硬化场地+分类堆放区
- 配备称重/防渗/除尘/监控设备
- 建立生产台账,执行分区堆填
五、环保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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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控
- 粉尘控制:雾化洒水+设备集尘(排放符合GB 16297)
- 噪声≤GB 12348限值
- 雨污分流+沉淀池处理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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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
- 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培训
- 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配备防护装备
六、创新亮点
- 精细分类:建立二级分类体系(如工程垃圾细分为混凝土/砖瓦/金属等)
- 再生材料分级应用:IV类再生骨料限制用于低强度场景(C25混凝土/M10砂浆)
- 生态修复集成:渣土用于矿山修复,透水材料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七、实施保障
- 责任划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需在合同中明确分类职责
- 移动式处置设备鼓励政策:经环保论证可现场处理
该标准构建了从源头分类到终端产品应用的闭环体系,推动建筑垃圾从"末端治理"转向"资源循环",为北方资源型城市固废管理提供技术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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