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92-2011 气体消防设施选型配置设计规程
资料介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建筑防火设计中正确选择配置气体消防设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损失,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火设计中气体消防设施的选型配置设计。气体消防设施的选型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火设计中气体消防设施的选型配置设计。气体消防设施的选型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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