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12-2008 城镇供热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资料介绍
《城镇供热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一项新的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08]175号通知联合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核城镇供热厂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督检查城镇供热厂工程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镇燃煤、燃气供热厂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核城镇供热厂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监督检查城镇供热厂工程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镇燃煤、燃气供热厂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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