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标准 >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建标 137-2010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 [下载地址1]   [下载地址2]
  • 文件大小
  •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 标准语言:简体中文
  • 授权形式:免费
  • 文件类型:PDF
  • 安全检测:360:安全
  • 下载次数:3   加入收藏
  • 标签

资料介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适应新形势下检察事业发展要求,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抓紧开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31015号)的安排,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修汀了《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编制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保障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制定下发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分析论证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统计资料,总结了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现状,结合我国总体经济发展形势,修订了标准的有关内容。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本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10]140号通知联合批准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来《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下载地址

下载说明